罗源全县共有455家石材加工企业,按照市里的规定,要求罗源县在今年年底前,455家石材加工企业将削减225家以上,拆除率达到50%。
为整治这些石材企业,罗源县出台规定,从今年4月20日起至12月31日,对全县矿山和石材加工企业实行差别电价,即在正常电价的基础上加收0.2元/千瓦时,从2011年1月起加收0.45元/千瓦时。所征收的差别电价费用由罗源县政府统筹安排,专项用于石材行业污染整治。
另外,对按要求整改并通过验收合格的石材加工企业,将取消差别电价,而矿山将一直实行差别电价,不恢复原价。
为落实市里规定,削减225家以上石材企业,罗源县政府将筹措近1亿元资金, “不过,由于牵涉面太大,关闭200多家石材企业的工作推进很艰难,没那么快,所以目前还是对花园溪造成比较大的污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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